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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人高考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6-05-20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湖北经济学院成考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1、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合卷),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