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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我校联合博士培养计划启动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6-07-13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7月1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博士培养计划启动暨合作博导聘任仪式举行。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负责人和金融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法学等专业博士生导师一行7人,与我校对口合作博士生导师共同见证了这一仪式。此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同意遴选我校蔡红英、漆腊应、许传华、陈向军、李长爱等5位教授为合作博导。

校长漆腊应教授致欢迎辞。他回顾了4月12日与杨灿明校长签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的情形,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联合博士培养计划签约、合作博导选聘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向嘉宾介绍了我校近期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体制改革方面的新亮点和新举措,也坦诚分析了学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高度评价了联合博士培养计划在我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意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胡立君教授首先向我校5位新增博导表示祝贺,对学校近年来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寄望双方导师充分利用好搭建的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将双方的合作落到实处、做出成绩。随后宣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聘任蔡红英等5人为博士生合作导师的通知(中南大学位字〔2016〕7号)》,并一一颁发了聘书。

两校研究生部门负责人分别解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帮助双方博导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和联合博士培养计划的保障情况。

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作为我校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首位合作博导汇报了法学联合培养博士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就做实博士生课程、开辟博士生论坛、用好平台、发掘联合攻关点等问题提出建议。

仪式结束后,双方博导还就如何开展后续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协商。

至此,我校已先后有6位教授获得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资格。